新北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

主旨:轉知本市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 事項」公告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本府交通局109年3月31日新北府交規字第1090570944 號函及民用航空法第99之13條第2項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