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溪 頭自然教育園區查獲民眾使用偽造之「志願服務榮譽 卡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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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轉知有關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溪
頭自然教育園區查獲民眾使用偽造之「志願服務榮譽
卡」,案涉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,請各運用單位務必適時
宣導週知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2年2月14日新北社區字第
1120235676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志工權益,志願服務榮譽卡不得轉借、冒用或不當
使用,請加強對所屬志工宣導有關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相
關規定,以避免志工觸法並維護志工榮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