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6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73044A號函及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30日衛授疾字第 115020072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COVID-19病毒持續變異,經參考世界衛生組織 (WHO)、歐盟、美國及日本於115年5月公布2026-2027年 COVID-19疫苗抗原組成聲明建議,「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 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(ACIP)」於115年6月24日會議決議 「旨揭接種計畫以XFG COVID-19疫苗為優先選擇」,藉以 提升民眾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。
三、參依WHO及國際接種建議,衛生福利部將自115年10月1日起 提供COVID-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,實施時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:
(一)第一階段(本年10月1日起):
(二)第二階段(本年11月2日起):50-64歲無高風險成人。
四、另針對65歲以上長者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滿6個月以上且有 免疫不全或免疫低下患者等感染後易發生重症或死亡之高 風險族群,接種後間隔6個月(180天)以上,可再增加接 種1劑COVID-19疫苗,依疫苗適用年齡選用廠牌接種,可與 第1劑不同廠牌接種。
五、115年10月1日起供應之新一代COVID-19疫苗,其所含抗原量降為現行疫苗的1/5,且依實證顯示接種後引起之不良反 應較低,請學校及幼兒園針對上開實施對象宣導疫苗接種 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,提高接種意願,並配合本市衛生單 位辦理相關疫苗接種事宜,以提升接種成效,阻斷群聚傳 播風險。
六、其他資訊請參閱附件「115-116年COVID-19疫苗接種計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