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無線網路使用規範
無線網路使用規範
新北市新興國小教學使用之無線網路使用規範
一、目的
教學用無線網路主要目的在於支援師生進行教學及學習活動,方便老師利用網路進行教學,學生學習利用無線網路與透過無線網路學習,為有效使用管理無線網路,故訂定無線網路使用規範。
二、帳號申請
(一)教師若課程之進行需要學生開啟無線網路帳號,請洽導師或資訊組開啟其校園無線網路之使用,其帳號密碼即學生校務系統帳密。
(二)無線網路使用對象以本校師生為主,不提供其他學校師生使用。
(三)校外人士蒞校演講或授課,需臨時使用無線網路,請直接與資訊組接洽。
三、無線網路使用規則
(一)時間限制:
1.開放時間:課程進行時間
(二)連線服務限制:
1.開放的服務:HTTP、FTP、SMTP、POP3等相關服務
2.其餘服務全部封鎖
四、無線網路使用管理
(一)學生於課堂上使用相關資訊設備連上無線網路,須事先經任課老師同意始得使用,若未經任課老師同意而使用,任課老師有權暫時保管該資訊設備。
(二)課堂使用資訊設備連上無線網路,請執行與課程有關之相關作業,若從事與課程無關之作業,任課老師有權暫時保管該資訊設備。
五、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網路管理者得依情節輕重停止其使用,如情節重大另依相關校規論處
(一)盜用他人或系統管理者帳號、密碼。
(二)無故洩漏個人使用之帳號、密碼。
(三)大量發送廣告信件。
(四)利用網路進行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。
(五)在網路上散布或蒐集猥褻文字、圖像、影像、聲音等電磁紀錄。
(六)散布電腦病毒或意圖癱瘓網路。
(七)其他不法或重大不當之行為。
六、請使用者善盡合理使用無線網路之責任,若使用者故意癱瘓網路傳輸或故意破壞網路設備,有損及本校網路設備,則賠償維修費用,並依校規論處。
七、本規範由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,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